根据《关于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提请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和检察职务的有关人员通告如下:
姚洪东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晶为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阳为大连海事法院东港法庭副庭长;
高明为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副庭长;
贺永华、王希平为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员。
对上述拟提请任命人员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在机关门卫设置公示意见箱。
联系单位: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83722225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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