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就做好在吉林务工四川籍农民工(包括其他受灾省份农民工)援助服务工作下发紧急通知。
一是在摸清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情况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援助措施。
二是为有返乡意愿的四川籍农民工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要提前结算工资,一次支付;不得因返乡未能履行原订劳动合同为由,扣发工资;要设法提供交通上的便利,帮助他们购买返乡车票,保证他们尽快返乡。
三是认真做好坚守工作岗位四川籍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尽力帮助四川籍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力度,督促实行年终兑现工资的建工企业,自今年5月起对四川籍农民工要按月兑现工资。(孙鹤
记者韩雪洁)